發布時間:2021-08-16 來源:中國食品藥品網 瀏覽次數:1759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是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重要法規文件,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掇k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其為消費者和企業帶來了哪些利好消息和便利呢?
一、督促引導行業持續提升化妝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和消費知情權
?。ㄒ唬┊a品質量更有保障,消費維權更加便捷?!掇k法》第一條開宗明義,闡明立法目的就是加強化妝品監督管理,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第四條強調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加強管理,誠信自律,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并特別地規定了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的主體責任,通過落實責任倒逼企業提升產品質量。今后,消費者購買化妝品一旦出現過敏、刺激、紅腫等不良反應或者其他質量問題,可以通過查看化妝品標簽上的注冊人、備案人信息,快速找到承擔責任的產品生產者。
?。ǘ﹥和瘖y品監管更加嚴格,媽媽們消費更加安心、舒心、放心?!掇k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供兒童使用的化妝品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等關于兒童化妝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并按照國家藥監局的規定在產品標簽上進行標注。結合前不久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辦法》正式施行以后,兒童化妝品都會標注特殊標志,消費者可以一眼認出,再也不用擔心和“彩妝玩具”“消”字號產品相混淆了,并且兒童化妝品也會比一般成人化妝品更加的安全。此外,《辦法》還將“使用禁止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原料、應當注冊但未經注冊的新原料生產兒童化妝品”“在兒童化妝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兩種行為列為嚴重違法情形,將給予違法者更為嚴厲的處罰。
?。ㄈ┊a品來源更加可靠,減少“三無”產品侵害?!掇k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化妝品經營者應當查驗直接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或者普通化妝品備案信息,即經營者在銷售化妝品前應當“驗明正身”,確保產品來源可靠、身份正當。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前,可以用“化妝品監管”APP查詢產品的注冊備案信息(輸入產品名稱或者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普通化妝品備案編號),如果查詢不到相應的注冊備案信息,可以向監管部門舉報。此外,消費者如果看到化妝品無中文標簽或者已過保質期,也可以拍照留存證據,向監管部門舉報。
?。ㄋ模┨岣呙廊菝腊l機構服務透明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F實中,很多消費者都不清楚美容院到底使用了何種化妝品,更不用說產品的成分、生產廠家等信息,很容易被“忽悠”,被賺走很多錢不說,有時甚至還會因使用來源不明的產品發生嚴重的安全問題,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還有的美容院會故意不按照說明書使用化妝品,將本來只可用于皮膚表面的化妝品在消費者身上注射,或者以其他方式導入。這些問題都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消費者的身心健康帶來極大威脅。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美容美發機構經營中使用的化妝品以及賓館等為消費者提供的化妝品應當符合最小銷售單元標簽的規定”。通俗地說就是消費者從美容美發機構或者賓館拿到的化妝品上面必須有中文標簽,并且要明確標注產品名稱、成分、生產廠家、保質期、功效宣稱、使用方法等信息,這樣面對服務人員的說辭,消費者就可以通過查看標簽來辨別真偽。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說辭明顯超出產品標注的信息,或者與產品的功效、使用方法明顯不符,就要懷疑是否有問題,考慮拒絕接受。標簽上面的信息是強證據,商家是很難賴掉的,而口說無憑,口頭上的描述較難取證,這也是有些不良商家敢于信口雌黃、大肆吹噓的原因,消費者要養成看標簽和說明書的好習慣,不要輕信推銷的說辭。
在規定提供給消費者的化妝品應當有標簽的基礎上,《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美容美發機構應當在其服務場所內顯著位置展示其經營使用的化妝品的銷售包裝,方便消費者查閱化妝品標簽的全部信息,并按照化妝品標簽或者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或者引導消費者正確使用化妝品,進一步規范美容美發機構經營行為,破除消費不透明的行業頑疾。
?。ㄎ澹┻M一步規范線上銷售化妝品,凈化網絡市場環境。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通過購物網站、APP、社區電商、直播平臺等線上渠道購買化妝品。但由于網絡經營的虛擬性、隱蔽性,也出現了很多的假冒偽劣產品或者虛假夸大宣傳問題,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掇k法》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監管手段,著力通過落實電子商務平臺責任、強制披露產品必要信息、強化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實名登記、督促建立相關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方式加強對網絡銷售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規范凈化線上經營秩序?!掇k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全面、真實、準確披露與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資料一致的化妝品標簽等信息。如前文所述,化妝品標簽是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正式載體,對產品的宣傳都應當圍繞產品標簽開展。以往一個產品的銷售頁面上對產品的功效宣稱大多會遠遠超出標簽上的內容,有些宣傳毫無根據,通過強制披露化妝品標簽信息,消費者可以直觀查看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介紹,防止被“忽悠”。
?。┒氯?ldquo;小樣”監管漏洞,織緊織密消費者保護網。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有時會收到商家贈送的“小樣”,即比正常規格的產品小一些的同種產品。商家通過贈送“小樣”“試用裝”吸引顧客,或者是對購買量大的顧客進行獎勵,有時商家也會采取積分兌換的方式來贈送小樣。以往,化妝品法規并未強調“小樣”是否受到約束,監管人員對待“小樣”的態度也莫衷一是,這樣的后果就是很多商家鉆監管漏洞,在“小樣”或“試用裝”上做文章,偷偷地在“小樣”中添加禁用物質,提升產品效果,借以招攬顧客,而這些產品本身對人體的健康危害非常大?,F實中還有一種“套路”,商家高價銷售一個產品套裝,里面有四五種產品,然后再在套裝之外單獨贈送一個“小樣”,并告訴消費者搭配使用,“秘密”就藏在“小樣”中。正價的套裝產品平淡無奇,而添加了鉛、汞或者激素的“小樣”卻提升了整套產品的功效。而在面對監督執法時,商家會隱匿“小樣”或者直接以“小樣”為名逃避監管。為彌補這一監管漏洞,此次《辦法》明確商家以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化妝品的,應當依法履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及本辦法規定的化妝品經營者義務。由此推定,“小樣”“試用裝”也要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也要依法接受監管。在日常消費中,消費者一定要注意“小樣”的合法性,不要盲目使用來路不明的“試用裝”。
《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除了為化妝品消費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安全感和獲得感之外,也將為合法首規、誠信經營的企業帶來諸多便利。
二、落實“放管服”改革舉措,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環境,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
?。ㄒ唬┖喺艡鄡灮鞒?,便利市場主體生產經營??紤]到行業間的人才交流,尊重行業實際,將質量安全負責人項目從生產許可證中刪去,不再要求質量安全負責人上證,僅要求質量安全負責人、預留的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的,生產企業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監管部門報告。與以往延續審批相比,生產許可延續程序大幅簡化,生產企業可以通過告知承諾的方式向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監管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在1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換發新的生產許可證。通過簡化流程、壓縮時限,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的影響。需要注意的是,為嚴格把關,監管部門會對企業的申報資料和承諾進行監督,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將依法撤銷許可。
除了許可延續簡化之外,對企業的變更管理也設置了更為科學的管理思路。為實現精細化管理,《辦法》將企業的變更巧妙地劃分成“許可項目”變化和“單純登記項目”變化。“許可項目”變化指的是可能影響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施設備發生變化,或者在化妝品生產場地原址新建、改建、擴建車間,其核心要義是變化是否直接影響產品質量安全,一個簡略的判斷標準就是變化的地方是否會影響產品的關鍵工藝或者生產環境。比如廠房的空調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因為其涉及空氣潔凈度,改造的過程可能影響生產環境,這種變更就是“許可項目”變更;再如灌裝、配制設備,這些設備直接接觸產品,其內表面的材質、構造和潔凈度將對產品造成影響,并且其性能也會影響產品的穩定性,如果發生變化也屬于許可項目的變化。“單純登記項目”變化指的是生產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這些與產品質量安全沒有直接關系的事項的變化,注意這里的生產企業名稱、住所僅僅指的是文字上的變化,不是實際場地的變化。在對企業的變化分出層次之后,規定“許可項目”變更,生產企業需要在投入生產前向發證部門申請變更,原發證部門審核通過后準予變更;而對于“單純登記項目”的變化,企業無需事先申請,可以先自主變更,在30個工作日內提交變更有關資料。通過區分“許可項目”和“單純登記項目”,進一步減輕企業辦事負擔。特別說明的是,《辦法》還規定,如果“許可項目”變更后經省級藥監局全面現場核查并符合要求,將頒發新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許可證編號不變,有效期自發證之日起重新計算,這就自動順延了企業的許可期限,減免了延續流程的辦理。這個制度設計科學合理,也很人性化,在管理要求不降低的情況下,減輕了企業和基層監管人員的工作負擔。
?。ǘ┘毣M貨查驗記錄要求,指導化妝品經營者合法經營?;瘖y品的質量關乎人體健康安全,需要進行嚴格監管,但另一方面化妝品的有些質量問題不是肉眼可以識別的,需要通過專業的檢驗才能發現,這就不能苛求經營者所經營的全部產品都是合法合規的,畢竟有時經營者事先也不知道產品有質量問題。為調和嚴格監管和經營者自身資源有限之間的矛盾,《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經營者履行了進貨查驗記錄等義務,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化妝品是不合格產品的,可以免除行政處罰,僅收繳相關產品。至于怎樣才算履行了進貨查驗記錄義務,《辦法》予以了明確,即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經營者只要按照《辦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即便經營的產品被檢出質量問題,也可能豁免處罰。此外,《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
?。ㄈ┮幏侗O督執法程序,以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嚴謹規范的執法程序是公正監管的前提和保障。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辦法》以《行政處罰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為基礎,對監督執法程序提出更為細致具體的要求,規范執法過程,維護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掇k法》規定監管部門應當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而不是全覆蓋檢查的方式實施監管,在維持監管震懾的情況下,減少行政監管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影響?!掇k法》要求國家藥監局制定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要點,明確監督檢查的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以及監督檢查的判定原則,著力解決監督檢查尺度不一的問題,規范行使行政管理自由裁量權,同時規定生產企業違反一般項目規定,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給企業留出整改機會?!掇k法》規定,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對監督抽檢結論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檢,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陳述、申辯權利?!掇k法》強調,未經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同意,監管部門、專業技術機構不得披露其商業秘密,除非涉及國家安全、重大社會公共利益。